近年來,嘉魚法院通過依法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、高效處理各類商事糾紛、推進破產審判制度機制建設、推行善意執行理念、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等方式,充分發揮司法職能作用,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。
破產重整助力企業“起死回生”
湖北泰豐公司是一家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公司,2013年7月在嘉魚成立。2014年下半年,因泰豐公司四川總部資金鏈斷裂,無法投入建設資金,樓盤項目沒能按計劃啟動,到2018年3月,該公司財務賬面資產負債率為172%,生產經營全面停頓。
2018年8月,嘉魚法院受理泰豐公司破產重整案後,為提高重整成功率,該案審判長和承辦法官遠赴四川成都、自貢等地與多位相關主體進行談判協商,討論重整方案,引導主要債權人與債務人、投資方就債權調整、經營方案以及重整路徑等主要問題達成初步意向。2019年初,該公司樓盤項目重新開始施工,10月開始預售,為了讓購房人能夠辦理按揭貸款,在法律尚無明確規定的情況下,嘉魚法院經合議庭討論,並報審委會、市中院及省高院同意後,在保證抵押權人利益不受損害的情況下,解除了土地抵押,使得房屋售賣能夠順利進行。
破產清算讓“僵屍企業”有序退出市場
湖北中馬公司是一家主要經營通用小型汽油機、電動車空調等制造、銷售及相關產品開發的企業,2012年5月成立,2015年因經營管理不善、市場萎縮等問題被迫停業,因拖欠工程款被多個債權人起訴,導致公司銀行存款、不動產以及動產均被法院查封、凍結,成為“僵屍企業”。
2015年2月,中馬公司向嘉魚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,通過債權人申報、資產核查,嘉魚法院了解到,該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,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,符合法定破產條件。當年8月,嘉魚法院依法宣告該公司破產。
在處置中馬公司資產過程中,因標的額金額巨大,委托拍賣流拍,債權人拍賣款受償無望,一時陷入了僵局。經嘉魚法院牽線,今年5月,中馬公司資產整體以總價5000萬元出售給來嘉魚投資的武漢金寶實業有限公司。中馬公司破產清算一案從受理到審結歷時5年,嘉魚法院通過及時移送、快速審查、依法審結,有效化解了執行積案、公平保護相關利益方的合法權益。
善意執行扶持企業走出困境
2015年11月,湖北康之寶公司用機械設備、房屋、土地作抵押,向嘉魚農商行借款600萬元,因該公司未按期歸還本息,嘉魚農商行將該公司起訴至嘉魚法院,判決生效後,嘉魚農商行於2018年4月4日向嘉魚法院申請執行。
2018年4月9日,嘉魚法院向康之寶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,並於8月21日查封抵押的房屋和土地,次日開始評估拍賣抵押的房屋和土地。
2019年1月3日評估公司對康之寶公司的抵押資產出具評估報告,評估價格為813萬元。拍賣過程中,因執行標的額較大,經兩輪降價拍賣、變賣後均流拍,該案件長期得不到有效執行,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。
針對這一情況,嘉魚法院執行法官采取靈活有效的執行方式,及時對周邊企業進行摸排調查,找到生產經營狀況較好,急需擴展生產規模的吉揚公司,用以物抵債的方式處理康之寶公司抵押的房屋和土地。2019年11月,嘉魚農商行與吉揚公司達成債權轉讓協議。今年5月,在嘉魚法院的協調下,康之寶公司以物抵債給吉揚公司的相關事宜辦妥。 (通訊員 張詩俊)